1、赤峰接收捐赠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,工作人员佩证上岗。
2、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,礼貌待人,使用文明用语。
3、全年365天接收捐赠,节假日不休息,每天接待时间为8:30至17:00。
4、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、残疾人,如需要实行上门接收。
5、接收捐赠使用全市统一的接收捐赠登记表、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、接收捐赠证明、包装袋。
6、在接收捐赠物品款物时,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颁发接收捐赠证明,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,颁发捐赠证书。
7、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、专户存储。
8、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、分类、整理、消毒、包装、建帐、审核、验收并妥善保管。
9、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,由赤峰慈善总会统一调拨,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。尊重捐赠者定向捐赠的愿望。
10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和发放捐赠款物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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